捡到子弹壳和子弹头不犯法。
持有子弹壳一般不违法。但是如果收藏的是含有火药和子弹头的子弹壳,不管数量多少,都是违法的。
子弹是由械发射出的武器;战争时更是击杀敌人或破坏物资的最简单的工具之一。无论是什么样式和形状的子弹,它都是由弹丸,药筒(弹壳),发射药和火帽(底火)四个部分构成的。对于子弹来说,无论是用于什么用途,国际上通用的发射药都大多为无烟火药:无烟火药可分为(单基,双基,三基)(其主要成分为硝化棉),械多用单基药。对于不同的械用弹有不同的要求。如:手多采用多孔速燃单基药。步为表面采用加光并钝化的单孔颗粒单基药。
底火是由:传火孔、发火砧及击发剂组成。其作用是击发时产生火焰,迅速而确实的点燃发射药。击发时,击发剂受击针与发火砧的冲击而发火,火焰通过传火孔点燃发射药。
当发射时,击针激发火帽(底火)。底火迅速燃烧引燃药筒(弹壳)内的发射药,发射药产生瞬燃,同时产生高温和高压,将弹丸(弹头)从药筒内挤出,这时的弹丸在发射药产生的高压的推动下,向前移动,受到膛线的挤压,产生旋转,最终被推出弹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 【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依法配置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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