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设赌场罪的认定问题: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的,例如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或提供给他人组织,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等。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等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的。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发牌、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只有在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是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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