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做约定的,则按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缩减3%的部分由开发企业返双倍房价款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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