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厂址:
电话: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
包括家具名、规格、颜色、用料、单价、数量、保用期、总价等详见合同附件,数量:
二、合同金额
合同货物总金额以实数为准(此价格不含税)。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甲方预付合同金额金,白货成功安装付清余款,余款为 %,一年付清。
四、产品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产品的质量,保质期为一年,所有产品除用户或其它人为损坏及使用不当外,乙方提供终身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负,但甲方在一年内正常使用,家具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随时要求甲方督查。
五、甲方要求乙方
1、做工要精细大方;
2、油漆要美观舒雅平整,线条明显;
3、材质主架实木结构、贴面,保证终身不体壳,油漆不脱落,不变色,人为除外;
4、家具样式、质量、尺寸与南岳湘江酒店一模一样。
六、乙方保证向甲方按时、按量、按质量交货,如果不按时交货则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但甲方违约推迟付款或其它事情同样按5%违约金罚款,一切后果自负。交货时间 月 日左右所有家具安装完华,交付使用,如甲方因素时间顺延。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家具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红木家具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产品详情:
1、产品名称:
2、材质:
3、产地:
4、数量:
5、价格:
6、简介: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红木家具总计人民币:(元)。
三、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种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用,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红木家具的有关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则按厂家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所提供货物难免由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以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货物收到且验收合格后10天内结清所有款项。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车运送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4、运输费:乙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算起。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30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需要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起诉。
九、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商条款为准。
十、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家具合同
需方: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供方:合肥市金庆钢木家俱厂
需方因公司食堂之需,特向供方定制快餐桌椅一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定合同,条款如下:
八人餐桌主要参数:主架采用马钢国标1.2mm厚50*50mm直径方管,经焊接,打磨、抛光、酸洗、磷化、喷塑处理。主架外表光滑、无结疤。毛刺、假焊、虚焊。结实耐用。
餐桌面板:规格220*60,采用上海优质富美家25mm厚防火板。经过加工后具有防火、防水等功能。比原来老产品要耐用两倍以上。颜色灰白。
坐凳:采用广东优质玻璃钢看台座椅。结实耐用。美观大方
二、交货期限及地点:
1、在需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供方定于_20xx年9月_23日交货(本合同生产周期为7天)。
2、交货地点: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需方所订快餐桌椅由供方负责运送、安装,运费由供方承担,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定后需方立即支付定金人民币 1056 元整给供方,本合同以预付定金到帐后的次日生效。如预付定金延期到帐,本合同所订交货日期顺延。
2、供方所供快餐桌椅发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并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给供方;货到后,剩余货款一次付清。
五、售后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供方对所供产品执行″一年保修″的原则,即在一年保修期内,属家具质量因素而导致的故障(除人为因素)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满后,供方继续提供维修服务,但要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用。
六、供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交货延期,必须告知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七天内,将灾害发生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邮寄给需方审阅确认;需方如要求延期交货,必须在原订交货日期前七天通知供方。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八、备注:
1、运输搬运过程中如有损坏,供方需调换。
2、所购产品到达需方所在地后,需方负责搬运安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涂改.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联 系 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9 月 日 20xx年 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