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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是否有赔偿?

来源:意涩情感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搬迁、合并或分立等情况下,员工不去新地点工作不会得到赔偿。只有在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时,劳动合同可能受到影响。原劳动合同在合并或分立情况下仍然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法律分析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不能得到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拓展延伸

员工拒绝公司搬迁,雇主是否有法律责任?

在员工拒绝公司搬迁的情况下,是否雇主有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雇主有权决定公司的搬迁,并且员工有义务遵守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条款。然而,如果员工有合理的理由拒绝搬迁,如个人困难、合同约束或违反劳动法规定等,雇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或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雇主和员工的权益,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以确定雇主是否有法律责任。建议在此类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搬迁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员工拒绝搬迁的情况下,雇主是否有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员工有合理的拒绝搬迁的理由,雇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在此类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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