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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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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不肯协商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起诉离婚,并提交感情破裂证据,人民会先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的、或双方不同意调解的,人民依法进行判决离婚。

一、起诉离婚该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1、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提交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诉讼所需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2、决定是否受理诉讼:人民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复印件送达被告;

3、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5、根据审判情况判决;人民应当调解离婚案件;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认定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离婚。

二、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感情破裂证据有哪些

感情破裂证据有: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事实证据,可以通过夫妻双方长时间分居的的相关证据进行证明,也可以通过夫妻之间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进行证明,如果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人民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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