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买房子贷款月供怎么算的(一)月供计算方式:1、利用公式计算①等额本金每月还本付息金额=(本金/还款月数)+(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每月本金=总本金/还款月数每月利息=(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还款总利息=(还款月数+1)×贷款额×月利率/2还款总额=(还款月数+1)×贷款额×月利率/2+贷款额②等额本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2、利用房贷计算器计算利用公式计算月供比较麻烦,建议使用房贷计算器,只需按照上面的提示输入你的贷款年限、期限、金额、利息、还款方式然后确定就可轻松的计算出来,一目了然。(二)对于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的选择,哪种比较好呢?这得从两个方面着手:1、两种还款的差异等额本息,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的本金和利息的金额固定。这种还款方式,适合收入比较固定的贷款者。等额本金,是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初期的房贷压力较大,在整个贷款后期,压力会越来越小。2、两种还款方式适合的人群等额本金法因为在前期的还款额度较大,而后逐月递减,所以比较适合在前段时间还款能力强的贷款人,当然一些年纪稍微大一点的人也比较适合这种方式,因为随着年龄增大或退休,收入可能会减少。等额本息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该方法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该方法比较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或增加的借款人,或预算清晰的人士和收入稳定的人士,一般为青年人,特别是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也适合选用这种方法,以避免初期太大的供款压力。二、房子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4、 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5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买房子贷款须提供资料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进行审核。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3种观点: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一、房贷利率有哪些新规定目前房贷利率新已经实施,新主要的变化是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也就是贷款基础利率。二、房贷利率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2、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3、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4、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5、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6、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加按揭服务,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7、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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