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可以出租。我国法律并未对出租人加以限定,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使用收益权利的人,经所有权人同意,均有权将其使用的房屋作为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
一、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具有以下区别:在租赁合同中,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在买卖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对价的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二、房屋租赁合同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如下:出租人有权按期收取租金,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并按规定收回房屋。债权人义务:
1、支付义务;
2、附加义务。
3、缺陷担保义务。
占有、使用、收益和优先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解除合同的权利,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权利,承租人同住人租赁房屋的权利。
三、出租人的义务
1、出租人的交付义务。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2、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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