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的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一方有遗嘱的,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继承?
夫妻共同财订立遗嘱,可以夫妻二人共同订立一份遗嘱,共同指定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人,也可以夫妻一方独自订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部分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死亡结婚证是否需要注销
夫妻一方死亡结婚证不需要注销。夫妻一方死亡需要去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死者的户籍注销手续,办理完注销手续派出所会将户籍信息里面婚姻状态一栏改为丧偶,所以不需要办理结婚证注销。夫妻一方死亡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如果配偶去世财产怎么分割
配偶死后财产分割如下: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的遗嘱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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