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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总结(4篇)

来源:意涩情感网

食品安全总结

  一、什么是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食品”的定义如下: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食品的定义: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从食品卫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广义的食品概念还涉及到: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种植,养殖过程接触的物质和环境,食品的添加物质,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设施以及影响食品原有品质的环境。

  根据食品安全检测制度把食品分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它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安全以及食品质量主要有哪几项基本要求?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品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食品安全总结

  一、组织领导

  1、镇成立由镇长王静为组长、分管领导胡玉华同志为副组长、由卫办、党政办、教育督导组、派出所等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责任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一季度举行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3-5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镇安排有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明确各村主任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3、镇和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4、“五一”节假日期间,组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加强食品销售点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结合本镇实际,对全镇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制定有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和季节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食品卫生的宣传和督查力度。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和检查。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三、工作要求

  1、各站所、各部门,各村委会都高度重视了此项工作,并结合实施方案、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加强了协调配合。

  2、各单位值班人员坚守了岗位,认真负责,热情为消费者服务,妥善解答投诉咨询。

  3、各参与部门人员都将收集、掌握的情况,都综合报送了县食品箹品监督局。

  4、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加大了食品安全查处力度。

  四、工作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1、首先,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各村、站所年度目标考核。

  2、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是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类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学校、街道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为重点,突出抓好肉类、酒类、月饼、糕点、儿童食品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

  4、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食品。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健全消费,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五、取得的成效

  1、通过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切实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打击了不法行为,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通过加大宣传,群众整体上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我镇共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7次,共查处过期、伪劣食品3箱。

  4、有针对性地对学校食堂、小食店、自办宴席、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安全卫生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5、加大宣传工作,进行正面教育,用反面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各村组,各农户形成积极参与,互相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全镇食品卫生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六、建立长效机制

  1、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

  2、注重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让群众相互约束、自我管理和共同遵守;

  3、做好回访工作,加大食品市场监测,杜绝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在市场流通。

  通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打击整治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规范和净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食品安全总结

  一、组织领导

  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管领导带领业务骨干开展检查,同时联合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检、畜牧等相关单位开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营造了各职能部门共同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检查情况

  (一)餐饮单位、食品摊点和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明显好转。重点检查了餐饮单位、车站、街区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情况和公共场所卫生消毒、通风等情况,坚决消除各类卫生安全隐患,近可能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宿环境。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摊点,依法取缔。

  (二)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商场超市食品卫生得到改善。把制、售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含食品摊贩)作为本次监管的重点,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特别规定》、《散装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食品原料及其来源情况,食品加工专间的卫生状况,有毒有害物和食品添加剂存放情况,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情况,饮用水卫生情况,散装食品索证情况等。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加强自律,建立健全“一栏两帐三册”制度,实行卫生状况表情公示,全面提高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四)对餐饮单位使用的调味品、豆制品等原料以及餐饮用具消毒状况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以及达不到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依法予以查处。

  三、检查结果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12台(次)、监督人员42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8家、学校食堂18家、商场(超市)2家。采样监测餐具50份、合格48份、合格率96%,抽检食品原料10份,合格率100%。执法人员对被检查单位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14份。检查情况表明,我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总体秩序良好,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所有的配料标签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未发现过期变质食品;仓库内无存放有毒、有害食品;食物冷藏设施数量足够,运转正常,能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四、应急机制

  节日期间实行领导、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设备、举报电话和信息报送24小时畅通,及时上报各类监督检查信息,特别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首接负责制。节日期间全县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食品安全总结

  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店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质、许可范围,及进销货台帐记录、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等情况,重点推进开学前、节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查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的食品。

  严格监督抽查。重点对商超、月饼提货点、蛋糕店等月饼销售集中的区域开展节令性食品抽检10批次;对小作坊和可能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居民区进行摸排整治,未出现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同时对辖区食品摊点进行备案,督导商贩在备案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截至目前,办理食品备案卡20余张。

  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村民代表会议、食品安全知识竞答等活动向村民宣讲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开展讲座、竞赛等各类活动20余次。

  此次专项检查,检查食品销售主体35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发现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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