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调解先找事处、村社干部解决。
如果,事处、村社干部没能调解好,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还是解决不好,可以向提起诉讼;具体为先事处、村社干部,再当地派出所,最后找。但是如果是劳动纠纷,需要先到劳动局或是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法律规章,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章。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纠纷可以双方自己协商,达成和解,这时候不需要借助第三方。和解不成可以找居委会调解,签订调解协议,双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就可以。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双方约定去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处置较快,一裁定终局,仲裁委员会会下仲裁裁决书。最后还可以走诉讼的道路,找人民申请诉讼,这样比较耗时间。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四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法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